序号 | 事项名称 | 政策 依据 | 政策 类别 | 发布 层级 | 执行 层级 | 受理部门(单位) | 办理部门(单位) | 申请 对象 | 兑现 方式 | 兑现时限(工作日) | 有效期 |
主项 | 情形项 | 主项 | 情形项 |
1 | 1 | 对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 | 对经依法设立、符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54项基础指标且正在运营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实际收住本市户籍老年人数给予每张床位每年不低于400元的标准补助,市财政按50%的比例补助各区,其余补贴由各县(区)自筹解决 | 《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泸市民发〔2018〕158号) | 奖补类 | 市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民政局 | 经依法设立、符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54项基础指标且正在运营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 快申 快享 | 6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2 | 2 | 对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补助 | 经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许可设立的养老机构,市财政对各县(区)民办养老机构实际投入使用床位数保费金额的50%进行补助,每张床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所需资金在市本级留存福彩公益金中安排 | 《泸州市民政局 泸州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泸市民发〔2018〕159号) | 奖补类 | 市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民政局 | 经我县民政部门许可设立的养老机构 | 快申 快享 | 6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3 | 3 | 对企业上市挂牌的补助 | 对纳入泸州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 10 万元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泸市府规〔2022〕1号) | 奖补类 | 市级 | 市级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财政局 | 纳入泸州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企业 | 其他 | 申请提交后6个月内 | 有效期至2025年3月11日 |
3 | 4 | 对企业上市挂牌的补助 | 对在境内交易所(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按阶段予以资金补助,累计补助金额500 万元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泸市府规〔2022〕1号) | 奖补类 | 市级 | 市级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财政局 | 在境内交易所(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 | 其他 | 申请提交后6个月内 | 有效期至2025年3月11日 |
4 | 5 | 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补助 | 对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按阶段予以资金补助,累计补助金额150万元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泸市府规〔2022〕1号) | 奖补类 | 市级 | 市级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财政局 | 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企业 | 其他 | 申请提交后6个月内 | 有效期至2025年3月11日 |
6 | 对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的,按阶段予以资金补助,累计补助金额180万元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泸市府规〔2022〕1号) | 奖补类 | 市级 | 市级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财政局 | 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的企业 | 其他 | 申请提交后6个月内 | 有效期至2025年3月11日 |
5 | 7 | 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补助 | 对纳入泸州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3万元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泸市府规〔2022〕1号) | 奖补类 | 市级 | 市级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财政局 | 纳入泸州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 | 其他 | 申请提交后6个月内 | 有效期至2025年3月11日 |
6 | 8 | 对开展资本运作企业的补助 | 对通过配股、增发新股等方式实施股权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按不超过募集资金规模 0.2%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上市公司年度再融资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泸市府规〔2022〕1号) | 奖补类 | 市级 | 市级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财政局 | 通过配股、增发新股等方式实施股权再融资的上市公司 | 其他 | 申请提交后6个月内 | 有效期至2025年3月11日 |
6 | 9 | 对开展资本运作企业的补助 | 对在新三板挂牌实施再融资的企业,按实际到位资金 0.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泸市府规〔2022〕1号) | 奖补类 | 市级 | 市级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财政局 | 在新三板挂牌实施再融资的企业 | 其他 | 申请提交后6个月内 | 有效期至2025年3月11日 |
10 | 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实现融资的企业,按实际到位资金 2%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 20万元 | 奖补类 | 市级 | 市级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财政局 | 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实现融资的企业 | 其他 | 申请提交后6个月内 |
7 | 11 | 就业见习补贴 | 见习基地吸纳已办理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与见习生签订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协议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见习生每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费,按规定进行就业见习备案。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 《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泸市财社〔2019〕146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3号 ) | 其他类 | 省级、市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就业局 |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快申快享 | 3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支付环节) | 2024.12.31 |
8 | 12 |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 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者,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我市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执行、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 《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泸市财社〔2019〕146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 | 其他类 | 省级、市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就业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 | 快申快享 | 3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支付环节) | 长期 |
9 | 13 | 用人单位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 | 小型微型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我市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执行。 | 《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泸市财社〔2019〕146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3号) | 其他类 | 省级、市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就业局 |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 | 快申快享 | 3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支付环节) | 长期 |
10 | 14 |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 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贷款次数不超过3次。 | 《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金〔2023〕91号) | 其他类 | 省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就业局 |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 快申快享 | 3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支付环节) | 长期 |
11 | 15 | 职业培训补贴 | 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培训前,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培训结束,经过鉴定或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申报补贴。补贴标准为500--7000元。 | 《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6号)《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社〔2019〕146号)《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实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9〕135号) | 其他类 | 省级、市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就业局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其他 | 3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支付环节) | 长期 |
12 | 16 |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企业奖补就业帮扶基地奖补 |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吸纳脱贫人口10人以上的企业,可以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5 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 | 奖补类 | 省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就业局 | 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 | 其他 | 申请提交后6个月内 | 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3 | 17 | 对被认定为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我市企业的奖补 | 在2024年、2025年(以两年正式评定文件日期为准),被认定为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我市企业,即A级、B级、C级(非最低等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 A 级企业:第一档奖补300万元,第二档奖补250万元,第三档奖补200万元。 B ( B -)级企业:第一档奖补200万元,第二档奖补150万元,第三档奖补100万元。 C 级企业(非最低等级):第一档奖补60万元,第二档奖补40万元,第三档奖补20万元。 绩效引领型企业:第一档奖补60万元,第二档奖补40万元,第三档次奖补20万元,其中水泥制品企业奖补金额为10万元。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资金奖补方案》的通知(泸市环发〔2023〕12号) | 奖补类 | 市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生态环境局、园区管委会 | 2024年、2025年(以两年正式评定文件日期为准),被认定为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我市企业,即A级、B级、C级(非最低等级)及绩效引领型企业 | 其他 | 主管部门认定评级后,每年分两批次进行奖补。第一批次时段为6月左右,第二批次时段为12月左右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4 | 18 | 购车补贴 | 对村村通客运企业新购车辆一次性补助2万元,新能源车辆补助3万元 |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江县农村客运城乡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府办函〔2020〕88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交通运输局 | 客运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 | 长期 |
15 | 19 | 经营性补贴 | 完成一个镇街所有建制村通客运的企业,按照坝区4万元/年.镇街、山区6万元/年.镇街,除在各镇街投放的1辆区域化专线车辆外,对每新增加1辆区域化专线车辆给予坝区2万元/年.镇街、山区3万元/年.镇街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交通运输局 | 客运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 | 长期 |
16 | 20 | 预约响应服务补贴 | 按预约响应服务的车辆从属地镇街至建制村委会驻地(按撤并前村委会计算),以90元/天.车补贴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交通运输局 | 客运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 | 长期 |
17 | 21 | 企业开办零成本 | 新开办企业手套印章按28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贴 | 关于印发《合江县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市监发〔2022〕12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市场监管局 | 新开办企业 | 快申快享 | 1个工作日 | 长期 |
18 | 22 | 转企升规 | 对“个转企”户均给予0.6万元资金激励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 | 奖补类 | 省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市场监管局 | 个转企企业 | 其他 | 60个工作日以上 | 长期 |
19 | 23 | 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对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每户给予2万元奖励 | 中共合江县委办公室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合江县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合江县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合江县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合委办发〔2023〕4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市场监管局 | 民营市场主体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20 | 24 | 有机产品认证奖补 | 对首次通过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每户给予2万元奖励;对持续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并通过的企业,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市场监管局 | 民营市场主体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 |
21 | 25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 中小微企业采取商标、专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对其发生的贷款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贷款利率额的10%给予首次质押融资贴息补助,每户每年贴息补助总额最高5万元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市场监管局 | 民营市场主体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 |
22 | 26 | 高价值发明专利奖补 | 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每年每件给予0.5万元资金补贴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市场监管局 | 民营市场主体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 |
23 | 27 | 县域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奖补 | 对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并规范使用县域地理标志专用标志1万枚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0.5万元资金补助 | 中共合江县委办公室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合江县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合江县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合江县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合委办发〔2023〕4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市场监管局 | 民营市场主体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 |
24 | 28 | 国家级知识产权荣誉称号奖补 | 对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强企称号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市场监管局 | 民营市场主体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 |
25 | 29 | 省级知识产权荣誉称号奖补 | 对首次获得省知识产权强企称号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市场监管局 | 民营市场主体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 |
26 | 30 |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 | 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助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市场监管局 | 民营市场主体 | 快申快享 | 60个工作日 |
27 | 31 | 增资扩项奖励 | 对晋升(含新增)总承包特级资质(综合资质)给予奖励500万元,按照50%、30%、20%的比例分三年兑现 |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合府办规〔2023〕2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晋升总承包特级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政策自2023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
32 | 对晋升(含新增)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给予奖励100万元,按照50%、30%、20%的比例分三年兑现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晋升总承包一级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33 | 新办(不含晋升)总承包二级资质(乙级资质)的建筑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新办总承包二级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34 | 对新增公路、水利、桥梁、隧道、输变电等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的,给予奖励5万元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增项指定专包一级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28 | 35 | 入统奖励 | 对首次入库纳统后按要求申报有建筑业产值的建筑业企业奖励3万元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新入统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29 | 36 | 国家级工法、 科技创新平台奖励 | 对获得国家级工法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新认定国家级工法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30 | 37 | 企业新建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合府办规〔2023〕2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新认定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政策自2023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
31 | 38 | 建筑业营业收入奖励 | 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00亿元级台阶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亿元以上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39 | 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50亿元级台阶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亿元以上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40 | 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30亿元级台阶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亿元以上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41 | 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20亿元级台阶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以上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42 | 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且同比增速达20%以上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且同比增速达20%以上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32 | 43 |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奖励 | 对企业承建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合府办规〔2023〕2号)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政策自2023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
44 | 对企业承建项目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45 | 获得超低能耗建筑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获得超低能耗建筑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46 | 获得智能建造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获得智能建造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47 | 获得高装配率示范项目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获得高装配率示范项目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33 | 48 | 支持建筑企业业绩贡献奖 | 对商品房开发项目选用本地建筑企业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设单位,按4 元/ ㎡的标准予以扶持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选用本地建筑企业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设单位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34 | 49 | 建筑业营业收入奖励 | 对年度省外境外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省外境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50 | 对年度省外境外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省外境外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
51 | 对年度省外境外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 | 奖补类 | 县级 | 县级 | 县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 县住建局 | 省外境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 | 快申快享 | 60个 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