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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江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 02- 02 11: 43浏览次数: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现将《合江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合江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实 施 方 案

为巩固提升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理念,以增进和维护人民健康为目标,积极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示范县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为建设“健康合江”提供坚实保障。

二、实施目标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中医药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广大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确保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并组织实施。建立县级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专项资金,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和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县中医医院的扶持力度,为县中医医院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规范科室设置,补齐短板弱项,改善就医环境,发挥中医药“龙头”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建设,创建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规范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强化中药房、煎药室等设施设备配置,提升区域中医药辐射带动能力。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中医科、中医馆、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其中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鼓励社会力量办中医。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全县中医药人员素质,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医务人员中医药技术水平。积极引进中医药类别高精尖人才,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60%以上;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城乡每万居民有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达0.6-0.8名。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省、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专科发展,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加强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建立师资队伍,积极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大力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落实,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相结合,注重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将中医药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依据中医辨证论治等理论,及时推出中药预防和治疗方案,全程参与传染病预防、诊治、康复工作。

(六)注重中医药文化普及与传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扩大中医药科普内容覆盖面,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医药内容占比达到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达50%以上。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加大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中医、认同中医、使用中医、感受中医药文化。

(七)扎实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加强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科学建设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基地,重点发展金钗石斛、川佛手、黄精、重楼等道地中药材。培育中医龙头企业,推动全县中药材加工技术及深加工能力提升,推进中医药加工产业链条发展。促进中医药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大力发展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创新旅游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和旅游产业有机结合。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3年8月—2023年9月)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检评分表(2022版)》要求,对我县中医药工作进行自评,查漏补缺。成立合江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并印发《合江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2月)

加强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创建工作启动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各单位按照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任务抓好落实,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对照创建标准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三)评审验收阶段(2024年3月    6月)

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检评分表(2022版)》逐项自查,采取有效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及时完成总结,做好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评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全力推进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政策引领,保障到位。严格落实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方针、政策,加强财政投入力度,制定符合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配套政策,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做好新形势下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等多渠道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中医药方针政策和改革发展举措,广泛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理念、知识和作用,努力形成“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系统性强,需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任务高标准完成。对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推动不力、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附件:1.合江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

      2.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细则及分工


附件1

合江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领 导 小 组

组 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县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委编办副主任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县医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指导全县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阶段性计划,创建过程中的检查考核督导、重点问题整改、信息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暇同志兼任。如遇人员变动,由接任同志继续负责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县委办公室: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其他党中央 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县政府办公室:完善县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全县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组织落实全县各项中医药工作,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成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工作,并组织实施。

县委宣传部:加大新闻宣传网站及辖区内各媒体对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防病知识传播普及,营造居民爱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的社会氛围。

县委编办:按照有关规定核定中医药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

县融媒体中心: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广力度,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户外工艺宣传渠道进行中医药宣传。

县发改局: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大对中医药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

县经商局: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全县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本县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项目,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

县教体局: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组织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促进群众身心健康。

县民政局: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

县财政局: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全县中医药事 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

县人社局:加大对优秀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落实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落户、职称评审等有关政策,保障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需求。

县自规局:根据全县医疗服务规划,保障区域内中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和审批。加强道地中药材保护和栽培,加快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把中医药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开展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推动中药材深加工等产业发展。

县文旅局: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县域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中西医并重,设置中医药管理科室,配齐配足专业人员,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基层中医药发展工作任务。推动落实国家及各级中医药相关规划,督促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投入责任,实现县域内公立中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阁)硬件建设、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诊疗量等各项指标达标。

县市场监管局:支持本县域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县行政审批局:协助配合做好保障本县域中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工作。

县医保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引导居民应用中医药服务。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县内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市级和省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把符合条件的基层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定期开展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

各镇、街道:配合做好辖区内基层中医药服务的统筹协调工作,帮助基层卫生院解决中医药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组织辖区内社区村居民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积极宣传中医药文化,做好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相关工作。



信息来源: 合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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