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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7- 24 17: 50浏览次数:

一、制定目的

规范管理全县各类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完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防止随意变更工程和超标准、超范围、超投资行为,促进政府资金合理、合法、高效、安全运行,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工程变更适用范围及情形

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组织实施,全部投资或部分投资(50%及以上)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债券资金、援助捐赠资金、国际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县政府向国有企业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的投资且投资超过总投资50%,或投资占总投资低于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项目,以及县政府另行指定的项目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二)明确工程变更原则要求

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

(三)明确工程变更分工职责

进一步细化完善项目业主、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发改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

(四)明确一般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原则上实行事前审批制度,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擅自实施。分为未超过中标价和超过中标价两种情形,根据单次增减金额或累计增减金额,分不同层级完善审批程序后实施。

1.工程变更金额增减品迭后未超过中标价(包括暂列金),变更增加金额可通过暂列金解决的工程变更,可根据项目现场需求进行调整。

2.工程变更金额增减品迭后的调整金额超过中标价后(包括暂列金),只限于实施涉及工程结构安全、抢险救灾、社会维稳、行业技术强制性规范调整的工程变更及县政府同意的其他变更。

(五)明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变更审批程序

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发生变更时,变更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未完成及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量、价未审定的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二是发生变更时,变更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完成或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量、价审定后的工程变更,参照一般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处理。

(六)明确工程变更评审原则

变更工程的预算编制和评审按招标控制价的计价规范、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评审金额作为变更工程控制价。上级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以其规定为准。

(七)明确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结算原则

工程变更价款按原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执行。针对施工合同约定不明或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规定了调整价格的具体办法。

(八)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单位自身工作原因造成工程变更超过中标价一定比例的,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品迭后累计变更增加金额超过中标价(含暂列金)10%以上的,项目业主需通过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向县政府书面汇报项目整体变更情况及后续整改方案。

三、执行标准

该意见中部分涉及市场主体的内容,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按照《合江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才能采用,否则不得采用该意见。


信息来源: 合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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