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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10- 25 17: 57浏览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1号)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规〔2022〕 3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惠托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规〔2022〕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普惠托育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草拟了《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审议稿)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实施共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普惠托育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确立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解决群众所需,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惠托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任务部署,到2023年,全县普惠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初步建立,托位总数达190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2.81个。到2025年,全县普惠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健全,托位总数达3065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5个,普惠托位占比达50%,全县建成一星级优质服务托育机构1个,二、三星级优质服务托育机构1个,四、五星级优质服务托育机构1个,普惠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三)主要任务。一是加强资源整合,建立五种普惠托育模式。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园区、幼儿园和社区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普惠托育机构,扩大普惠性托位有效供给。二是加强政策支撑,支持托育行业加快发展。一要建立县级普惠托育专项补助资金。县财政每年预算300万元建立普惠托育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方面。二要落实其他优惠政策。对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给予“居民生活价格”优惠。对租用国有资产性质场地的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租金减免优惠。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普惠托育服务能力。一要专家指导。县妇幼保健院要成立县优生优育托育指导中心,切实加强对县域内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二要培养人才。探索政、医、企、校“四方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三要常态培训。各托育机构要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保育人员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严格要求,建设“规范性”标准。一要规范设置标准。托育机构应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及相关要求,每托位室内使用面积不少于5㎡、室外不少于2㎡。单个托育机构托位规模不超过150个。二要规范登记备案标准。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在县委编办申请审批登记,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在县民政局申请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在县市场监管局申请注册登记。三要规范人员标准。托育机构应按规定配备综合管理、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人员。五是强化监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各镇(街道)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相关部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信息联动,实行登记备案动态管理;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组织实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合江县普惠托育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各镇街、各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具体经办股室,落实专人负责,有力推动我县普惠托育试点工作开展。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目标任务,统筹推进辖区普惠托育试点各项工作。卫生健康局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牵头推进普惠托育试点各项工作,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协作配合,推进普惠托育试点各项工作。三是强化示范推动。各镇街按照“先易后难、示范引领”思路,深化拓展多种普惠托育模式,不断完善普惠托育试点方法和路径。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大托育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传播科学育儿理念与知识,为婴幼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主要特点

(一)明确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党委领导、人大助推、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协同、城乡统筹”总体思路,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强化基层治理,配套“三孩政策”,践行“民心守护”,全面深化泸州市“1573”普惠托育模式,积极创建“全省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县”,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需求。

(二)细化工作措施。通过育县级中心、筑基层网底,构建“网格化”体系。制定普惠托育认定政策、优惠政策、监管政策等“促进性”政策。探索政、医、企、校“四方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对全县托育服务的专业指导,提升“复合型”能力。建设党建标准、设置标准、登记备案标准、人员标准、管理标准等“规范性”标准。

四、解读机关

《合江县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解读。


信息来源: 合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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